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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开区横林小学2025年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录入者: 沈晓峰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5-03-17    【字体:

  为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更好地展示学生良好精神面貌,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充分保障广大家长对校服选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有效的对学校学生校服的规范管理和保障家长与学生的利益。通过广泛征求家长、学生的意见,并报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相关部门批准,决定在学生家长自愿选用的基础上对我校学生校服进行选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常州经开区横林小学小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常州市中小学生校服规范管理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加强学生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学生的精神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小学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力推动本校校服选用工作的落实。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邵瑜

  副组长:费金昌 贺旭蓉  王莉萍

  组  员:沈晓峰、严国春、张国春、张佳慧、夏敏芝、董夏洁、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校服选购办公室,设在学校服务中心,由沈晓峰担任办公室主任,张国春、董夏洁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安排、方案起草、会议准备、会议记录、材料收集、联络汇报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家委家长代表及校服供货的企业等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常州经开区横林小学校服选用采购实施方案;

  2、协调学生校服采购各方面的工作;

  3、整理相关资料存档及其它校服选购事宜。

  三、校服征订对象和校服种类及款式、参数、价格

  (一)校服征订对象

  学校为每学年新入学的一年级新生代办征订校服

  (二)校服种类及款式

  1.种类:夏装校服、春秋季校服、冬季校服。

  2.款式:各不同季节校服款式,为了保持传承性,原则上沿用以前的款式。

  (三)校服质量技术参数

  1. 校(园)服安全与质量。

  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FZ/T70010-2006《针织物平方米干燥重量的测定》、GB/T4669-2008《纺织品机织物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GB/T 31888-2015标准所列的全部项目。

  2.校服质量技术参数(见检测报告):

  (四)价格区间

  1.夏季校服:110元-120元

  2.春秋季校服:130元-140元

  3.冬季校服:280元-290元

  四、校服征订原则

  我校校服选用采购应秉持“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坚决杜绝高端化、奢侈化现象。校服征订年级和套数遵循学生家长意愿,不作限制规定。校服款式一经选用,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

  五、校服选用采购流程

  (一)集体决策校服事项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系我校“三重一大”事项。我校按照《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由学校党组织会议研究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采购事项,在深入论证、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校服种类、款式、质量技术参数、价格区间)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向家长、社会公开。

  (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我校向一年级新入学的新生代办校服,向所有一年级的学生家长征求校服采购意愿,在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并将家长表决结果及时向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和江苏省中小学校服管理系统报备,同时向家长、社会公开。

  (三)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家长采购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校服选用组织实行自主决策、民主协商,当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供货企业。二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初选出2-3家企业,再组织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三是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

  校服选用组织采用以班级为单位,向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征求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及时向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和江苏省中小学校服管理系统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五)展示展评具体环节

  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3)选用组织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4)招标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

  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和江苏省中小学校服管理系统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六)公示校服选购结果

  评选结束后,学校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及时向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和江苏省中小学校服管理系统报备。

  (七)签订校服采购合同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服务年限应保障新生家长选择权)。校服合同履约期限约定二年(合同生效日至2027年 月 日)。

  采购合同及时向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和江苏省中小学校服管理系统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八)校服费用收付

  校服费用的收付严格按江苏省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

  (九)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

  我校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 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质量检测报告需向家长、社会公布。

  (十)评估和总结校服选购活动

  每次选购结束后,选用组织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学校应将选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选购资料、检验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存档备查,并向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和江苏省中小学校服管理系统报备选购活动总结,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我校3年内不将其纳入校服供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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