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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责任是师德之魂

录入者: 佚名    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5-10-08    【字体:

                    爱与责任是师德之魂

    中国有一千多万教师,大家每天在做着一件又一件平凡的事情。但正是这些平凡的工作积累在一起,构筑了教育这个崇高的事业。这个事业联系着亿万青少年的成长,连系着千万个家庭的幸福,联系着祖国的明天和民族的未来。“要把爱与责任的教育放在师德建设的首位。”

一、爱心:师德教育的制高点

   (一)师爱应是一种真正的爱,是只讲付出不计回报的爱。

    教师要真正地爱学生,就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每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创造轻松愉悦的教育情境,把微笑、爱心、温馨、愉快带进课堂,让每个学生的潜能都能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教师对学生的爱,不是基于亲缘关系的爱,也不是出于个人需求的功利的爱,而是一种出自崇高目的,充满科学精神,持久而深厚的爱。这种爱要求教师对工作不浮躁,不虚华,不功利,为学生着想,对学生负责。

   (二)师爱应是一种平等的爱,是无私广泛没有血缘的爱。

    师爱的最高境界不是母爱,也不是父爱,而是朋友之爱,同志之爱,爱的基础是平等:以感情,以心灵感情赢得学生心灵。爱学生就应该尊重学生,平等地对待学生,把自己当成学生的朋友,去感受他们的感受。然而在现实中,也许是由于太忙太累,也许是因为“师道尊严”,老师们并非都能做到平等地对待学生,我们不难见到这样的情景:早上,学生见到老师问好,而老师呢?有的视而不见,昂首挺胸走了过去;有的礼节性地点点头,却不曾仔细看看是谁在向他问好;看似平常的画面,从中折射出的却是教师对学生的尊重缺失,理解缺失,没有把学生当一个“大人”来平等看待。如果教师心中有“平等”,就应该懂得学生同样渴望被爱被尊重,向教师问好并非学生的义务。尊重学生,平等地对待学生是良好师德的基础,是为人师者起码应该做到的。

    在现实的教育中,并非所有的老师都能拥有一颗平等真诚的心。一些善良的教师往往不知不觉甚至是“好心”地损害着学生的尊严和感情。在某些课堂上,没有师生平等交流、共同研讨的民主氛围;在某些老师那里,学生就是学生,就得听老师的,“我讲你听”、 “我管你从”。在教师的潜意识中往往自视比学生“高人一等”,存在着唯师是从的专制色彩。

   (三)师爱应是一种公正的爱,是惠及全体没有差异的爱。在现实的教育中,确实存在师爱不公的现象。有的教师对成绩好的学生关爱有加,对成绩差的学生则另眼相看;有的老师在学生与别班的孩子发生冲突时,总是偏袒自己班里的学生;还有的教师视学生的家庭差异对其关爱也有所差别。如此种种缺乏公正的爱,在滋润了少数学生的同时,却伤害了更多的心灵。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生命既是一种强大的生命力,同时也是一种脆弱的极易损伤的珍品,有时只消一句冷酷无情的话,就足以扯断一根纤细的生命线。”学生的心灵是脆弱的,如果教师的语言、行为稍不考虑,就很可能伤害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以致影响他们的一生。不论出生贵贱,不论学习好差,不论是否本班学生,我们当老师的都应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让每个学生都沐浴在爱的阳光下。

二、责任:师德的核心

    教师要忠实地履行职责,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重庆市开县优秀教师群体在两次突如其来的灾害中,不顾个人和家庭的安危,全力保护和抢救学生,他们在做出这种选择时,常说的一句话是:“我是老师”。“我是老师”,一句普普通通的话,但它掷地有声!“我是老师”反映了一名教师强烈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意识表明教师形成了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律意识和人格素养,这是新时期师德的一个核心内容。

    如果没有责任,没有责任意识,就会不明确自己的职守,不明确自己肩负的历史任务,那就办不好教育。当代教师至少面临三项主要责任:一是岗位责任,就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是教师职业的本质特征。二是社会责任,人民群众把子女送到学校,就是把家庭美好的希望寄托给了学校,我们教师有责任把学生教好、保护好、培养好,有责任让家长放心满意,有责任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三是国家责任,我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要求将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力资源,这个转化工作主要依靠教育来承担,这是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对民族、对未来所肩负的重要责任。 最后让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能“心藏关爱,肩挑责任”地走在教育的大道上,让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能以良好的师德,撑起教育的蓝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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