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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林南小学第四届体育节活动方案

录入者: 董夏洁    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2-11-01    【字体: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施阳光体育工程,响应教育部发出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号召,在学校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以“运动、健康、快乐”为主题,通过参加体育比赛和宣传体育精神系列活动,展现林小学生精神风貌,丰富学生体育文化生活,培养学生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的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体现活力校园、健康校园、和谐校园。
二、活动目的
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锻炼学生身体,增强体质,培养学生不怕困难,团结向上的集体主义精神。
三、活动主题
运动、健康、快乐
四、活动时间  
2012年11月9日
五、体育节组委会名单
组 长:蔡小玉
委 员:孙 波   夏敏芝   徐德元   沈晓峰   严国春   董夏洁
            各班级领队
六、比赛项目
(一)2012年秋季田径运动会     参赛对象:全校学生
1.竞赛时间:11.9
2.竞赛地点:田径场
3.参赛运动员: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代表队,班主任为领队,本班体育教师为教练。
4.竞赛项目:
田赛:跳高,跳远,铅球(3kg),垒球
径赛: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4×100米接力(女子1、3棒,男子2、4棒)
低年级项目为:30米,60米,100米,200米,跳远(立定跳远)
5.参赛办法
1)参赛人数
各参赛单位报领队、教练1人。
运动员人数及组别
A.报名人数:每班级男女各5人,共10人.
B.本次比赛分甲、乙、丙三个组别
甲组:六年级学生、其余年级00年、99年、98年出生的学生
乙组:(1)出生日期2001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2)出生日期2002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3)出生日期2003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4)出生日期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丙组:一、二年级,不限年龄组别,以班级为单位
(说明:其余年级00年、99年、98年如今年参加比赛,则需报甲组,不得参加乙组的比赛。)
C.参赛资格
 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各班每项每个年龄段限报3人。运动员必须是林南小学在校在籍学生,且经体检身体健康者。
6.竞赛资格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在报名、比赛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项、替项,一经发现,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严肃处理。
3)各项目的比赛均视报名情况决定分组和赛次
7.录取名次和奖励加分办法:
个人名次:每项录取前8名,前八名按10、8、7、6、5、4、3、2分计入团体总分。
团体名次:班级个人得分相加得出团体总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如有相同者,按班级得第一名多者排前列,如再相同,按班级得第二名多者排前列,以此类推。
(二)十人九球     参赛对象:五、六年级
1、比赛方法:
划两条相距30米的平行线,一条为起跑线,一条为终点线。10名队员(5男5女)平行站在起跑线上,相邻队员用手掌持球,掌心相对,五指朝上,利用两手掌的推力使球不掉下来。十人共持九只球。听到出发信号后,集体向终点线跑进。
2、比赛规则
1)站在起跑线后结队成预备姿势,等待起跑发令。当裁判发出“预备”口令后,所有学生做好准备,听好起跑信号(哨声)后方可跑进,不得抢跑,抢跑两次的队取消比赛资格。
2)比赛中途掉球,所有队员必须立即停止并回到掉球地点重新开始起跑。期间裁判不停表,不再发出起跑口令。落地点由裁判员确定。
3)全队以最后一名队员躯干过终点线为比赛结束。
(三)绳间交错:2分钟交替“8”字跳长绳   参赛对象:三、四年级 
1、比赛方法:
两人间隔4米摇绳,选手15人站在长绳一侧,参与者依次跑进绳,然后跳出至另一侧,依次巡回进行, 每跳过一人计一次,2分钟内跳过的次数多者为胜。
2、比赛规则:
(1)比赛用绳为统一提供的直径为1厘米左右的棉纱绳。
(2)比赛时没有实现连续交替过绳的,则该次不计入成绩。
3、比赛及录取名次方法:团体赛。每班报男女运动员不限。
(四)跳单绳(塑料绳)      参赛对象:一、二年级
1、比赛方法:比赛时一人摇绳(单摇),双脚起跳身体腾空后,跳绳自脚后沿身体额状轴转360度为一周期,计为一次,如未完成计为一次失误。在规定时间内按累计次数多少记入成绩,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则名次并列。跳绳过程中可以停顿,以规定时间结束时的总次数为个人最后成绩。
2、比赛及录取名次方法:个人赛。每班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
七、注意事项:
1、除田径运动会外,其余的比赛成绩按成绩决定名次,合并记入团体总分。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7分,第四名得6分……以此类推。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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