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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学数学 简便计算计算评价标准的研究

录入者:    来源: 参考资料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6-11-21    【字体:

在现实的教学活动中,通过初步调查可以发现,教师在评判学生是否用简便方法计算时往往走向两种极端:一种是只要学生用了运算定律或运算性质就是用了简便方法。网络上的百度词条也这样解释:简便计算是一种特殊的计算,它运用了运算定律,从而使计算简便,使一个很复杂的式子变得很容易计算。例如:用简便方法计算12.5×(81×1.781×8.3);有学生做成12.5×[81×(1.78.3] =12.5×(81×10=12.5×810=10125,虽然解题过程中还可再用一次乘法分配律使计算更加简便,但因为用了一次乘法分配律,使现在的解法相对于原题而言已显简便,因此被判定为正确。本来这无可厚非。可很多学生利用了这点,为了得分,凡是遇见“能简则简”的题便“强行”运用 “运算定律”或“运算性质”,使计算过程依旧繁琐。例如:用简便方法计算165×1844×54,有学生做成(10065)×1844×54=18×10065×1844×54=1800+11702376=5346,如果仍旧以是否使用了运算定律为标准来判断学生的解法是否简便,那就是正确的。但那样就达不到训练学生思维深刻性、敏锐性、灵活性的目的了。

另一种是学生用了“自己”的方法计算,明显减少了计算步骤并且降低了原题的计算难度,但因为没用教师预设的运算定律,所以被判定是错误的。例如:用简便方法计算25×16,一定要把16拆成4×4吗?在简便计算25×16时,教师有意强调看到25想到4,把16拆成4×4,做成25×4×4=100×4=400;有学生做成:25×8×2=200×2=40025×2×8=50×8 =400,这样也未尝不可。254结合,仿佛已成为思维定式,并且要求学生记住25×4=100125×8=1000这些特殊的算式。所以在简便计算时,看到25125就应马上想到48。但有些学生认为:25×8=200 125×4=500同样也可作为特殊算式记住,都是凑整,同样也可以进行简便计算。

无论是上述的哪一种评价标准,都是教师为了增加在批阅考卷或作业时的速度而想到的。以“是否使用了运算定律或运算性质”为标准来判断学生的解法时,只需看学生是否在计算过程中改变原来运算顺序或增减括号;至于以“规定的简便方法”为标准判断就更易批改了。就目前而言,对于判断简便计算客观标准尚不明确,可谓智者见智,仁者见仁。解决这种情况的基本方法是,突破以个人判断为唯一基础的模式,寻找客观的分类标准以及客观的评价方法。虽然很难有统一的标准评价学生的简便计算,但作为阅卷者有必要达成一定的共识,除非对简便计算考察方式作一定调整。为此,本课题试图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当前教师对于简便计算的评价方式及标准,根据所获资料总结出决定计算过程简便与否的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更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方式或标准,提高评价标准的客观性。

 目前,关于小学数学评价方式的理论提倡教师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学习差异的原则基础上,结合多种指标综合地对学生作业进行评价,要关注学习过程,评价方式不能单一。例如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进行自评作业或让学生互相批改作业,也可以采取“评级+评语”的方式评价学生作业,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教师可以在向学生布置作业后,自己与学生一起去做这些作业并且针对学生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和作业中易出错的地方,有意识地做错,然后让学生去批改。当学生的作业错误过多,过严重时,为了避免学生作业等级太低,心理压力太大,以及产生知识上的脱节和恶性循环,可以采取暂不评判等级的批改策略。等学生弄清了错误原因,补充了所欠缺的知识,将作业重做之后,再进行评判。在有条件的班级,例如小班中,可以让学生对每次作业进行反思,也可以建立作业信息档案,这样,不但记录学生完成作业的量和质,而且记录每个学生的典型错误和知识掌握不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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