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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精品课程资源研发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2020年精品课程资源研发工作的补充通知 |
【信息时间:2020-01-14 阅读次数:43】 |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2020年春晖精品课资源研发工作的补充说明及注意事项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一、申报: 由学科教研员负责选拔精品课,并填写精品课拍摄申报表(附件1),发送至各区县相关部门,申报的精品课教学内容原则上不再与“教学新视野-微研究”中已有精品课内容相同,并且必须与教材内容符合。上课教师须承诺教学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附件一),并将具备申报资格原件证书彩色图片插入文档上交(附件2),9月-11月为申报、制作时间。 二、制作: 由各区县电视制作部门拍摄课堂实况、说课点评、搜集整理相关课件教案等,最终制作成“精品课视频案例”(详见附件4)。 三、审核: 精品课制作完成后,由各机构党支部负责进行意识形态方面的审核,通过后,由各区电教部门专人统一上传到“教学新视野”-微研究-春晖精品课栏目,进入“待审核”状态。(为保证网络安全,不得将账号交于学校自由上传,一经发现,取消上传账号,删除上传内容。)教科院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视频课进行意识形态、学术、技术等方面审核。 四、发布: 审核通过的视频课、课件和教案,标上“春晖工程精品课”LOGO,供全市教师点播收看。 五、发证: 每年第一季度,经教科院最后审核编号后,颁发上一年编号精品课证书(如2021年第一季度,颁发2020年度精品课证书)。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