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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南小学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方案和程序办法

录入者: 超级管理员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1-09-20    【字体:

  近年来,全国各地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有蔓延的趋势。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提高学生安全和文明素养,坚决杜绝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发生,保护学生健康和谐成长,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造成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改革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一〔2016〕991号)精神,强化教育防范措施,健全综合防治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强化学校周边环境治理,通过教育等方式面向全体学生实施预防措施,做到预防为主,惩教结合,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坚持综合防治的原则。针对导致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的多种因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工作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的全力。

  (三)坚持依法依规处置的原则。按照“强化事先预防、及时应对事件、做好事后辅导”的基本原则,建立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小组,制定和规范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处置流程。对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采取积极教育、早期预警、现场干预、依法依规惩处、心理辅导等方式,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处置工作。

  三、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相应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上级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及时汇报,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组长:邵瑜

  副组长:贺旭蓉、费金昌、宋文俭

  组员:各职能部门成员及各班主任

  (二)现场防暴组

  发生暴力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施暴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组长:倪华清

  组员:王宏健、王波、周滨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按总指挥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组长:张跃成

  组员:余晨、顾俊杰及各班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1.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强化学习和法治教育进课堂、进校园活动,引导全体中小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邀请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及校外安全专家到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搭建心理教育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设心理辅导课,设立心理辅导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及德育干部开展定期培训,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引导、疏导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和矫正学生心理障碍,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建立家校联系,不断完善家庭、学校共管机制。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要求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2.认真开展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

  学校要定期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活动,全方位排查收集校园暴力、欺凌隐患,形成排查、化解“一条线”。并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要强化学生校规校纪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研制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要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强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综合基地和人才建设,为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

  3.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中小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具体措施如下:

  防治措施

  ①加强校园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宿舍楼、教学楼)的巡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保安加强校园巡查;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⑤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室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值周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0512—66608058)。

  ⑧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长;

  ②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然后再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措施:

  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校园欺凌事件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值周员及相关人员前往现场。

  各应急组现场应急措施:

  ①应变保护员: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到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歹徒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②疏散引导员: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员)与欺凌者周旋时,本组人员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③通讯联络员: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迅速赶赴现场,负责摸清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报告,传达事故情况,保证通讯畅通;

  ④现场救护员: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在组长带领下,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①学校应急员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并安抚家长情绪;

  ②学校应急员负责协助“110”调查事故发生经过;

  ③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二)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对遭受欺凌的学生,要及时进行保护和干预,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兼顾学生身心建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其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1.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对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

  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和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对依法应承担行政、刑事责任的,要做好个别矫治和分类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场所开展必要的教育矫治;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

  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根据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身心安全

  要认真做好学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过分渲染事件细节。学校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应保护遭受欺凌和暴力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配套衔接机制,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各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要依法办理学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

  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

  欺凌和暴力事件妥善处置后,学校要持续对当事学生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人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对确实难以回归本校本班学习的当事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做好班级调整和转学工作。

  (三)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引导广大家长要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自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特别要做好孩子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避免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落实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根据《民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2.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

  学校要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教育引导。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要努力创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激励学生爱学校、爱老师、爱同学,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

  3.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

  要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引发连锁性事件。要依托各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开设自护教育热线,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公益律师、志愿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护教育、心理辅导和法律咨询。坚持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净化社会环境,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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