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林南小学教师常规管理三十条(试行稿)

录入者:    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2-02-05    【字体:

 

林南小学教师常规管理三十条(试行稿)
加强学校教师常规管理是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教师管理的要求,经学校中层会议研究讨论,现对我校教师常规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八个方面计三十条具体规定,希全体教职工以较高的热情和较高的标准,认真贯彻执行。
一、依法执教,低负高效;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
2、严禁擅自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违规补课;
3、严禁擅自为学生统一代订代购各种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具;
4、严禁擅自调课,缺课或随意增减课时;
二、爱岗敬业,克尽职守。
5、不应过分强调个人困难,拒绝接受学校的工作(课务、班务等)分配、安排;
6、严禁擅自脱岗、串岗,上课时不允许随意离开课堂;
7、认真执行教学常规,严禁敷衍塞责,贻误教学;
8、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经商活动和从事第二职业等;
9、严禁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牌、上网聊天、炒股、网上交易或购物、玩电脑游戏等。
三、关爱学生,一视同仁。
10、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力戒粗暴简单;★
11、不得擅自剥夺学生在校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
12、不准拒绝接受由学校分派到班级的学生;
13、尊重学生,严禁歧视侮辱学生,不准放弃对任何一名学生的教育责任;★
四、严谨治学,勇于争先。
14、教师会议、教研活动、业务进修、培训等不准迟到、缺席,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严禁在上课时或会议、培训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15、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积极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推却上公开课、撰写文稿等任务;
16、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有关竞赛、评比活动,不得无故放弃;
五、团结协作、关心集体。
17、尊重他人,谦虚谨慎,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准在背后诬陷诋毁同行,不允许在教师中闹纠纷;
18、关心集体,为校争光,维护学校良好形象,不准违背客观事实,在社会上散布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
19、正确对待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制度,避免越级上访和重信重访,坚决反对歪曲事实,恶意制造事端的偏激行为;
六、尊重家长、密切联系。
20、热情接待家长的来访,不准怠慢或责备家长;
21、不准强令家长去完成本该由教师自己做好的补缺补差、作业辅导等教学任务;
22、要主动做好家访工作,不应当大事小事都把家长呼来唤去;
七、廉洁从教,以身立教。
23、严禁接受学生家长的礼金和贵重礼品;★
24、严禁搞有偿家教等以教谋私的行为;
25、仪表得体,严禁奇装、怪发、化浓妆;
26、严禁上班时间酗酒和在校园禁烟区吸烟;不准在办公场所吃零食;
27、严禁教师染“毒”、涉“黄”和参“赌”,不得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八、爱护环境,保持洁净。
28、严禁在校园内随意停放车辆;
29、爱惜教学设施设备,平时不开无人灯、扇、空调、电视电脑等,放学离开教室办公室必须切断各电器设备电源,并关锁好办公室、教室门窗;
30、保持办公室、柜、讲台内外及周边区域的整洁,严禁乱堆乱放,积尘积灰,教师卫生包洁区严禁出现卫生死角等“脏、乱、差”现象。
对以上三十条,如在平时工作中或检查评比中发现并查实有违规行为的将作如下处理:
1、对违反其中一条,经核实的,均应当及时向校长室作出书面说明,并视情节扣发绩效奖50元;
2、对违反其中三条(或三次)以上的,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或其他先进荣誉;
3、全年中违反五条(或五次)的,扣发当年年终奖总额的三分之一,超过十条(或十次)以上的,扣发年终奖金的三分之二;超过十五条(或十五次)的,全额扣发年终奖金,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
4、所有违规处理均由校务处书面通知其本人,并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示;
5、违反带“★”条款的,一次作其他条款三次处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林南小学教师常规管理三十条》及处理意见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和处罚权归校长室,各中层职能部门及年级组积极配合。必要时,可进行修订和补充,并经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武进区林南小学
2012年2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