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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常州市小学生“我和恐龙”主题绘画活动的通知

录入者:    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2-03-23    【字体:

 

关于举办常州市小学生“我和恐龙”主题绘画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
  为引导青少年儿童保护环境、珍爱地球,倡导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理念,决定举办常州市小学生“我和恐龙”主题绘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环保局。
  承办单位:中华恐龙园。
  二、活动主题
  “我和恐龙”。以恐龙或恐龙园形象大使恐龙宝贝为题材,充分发挥想象力,描绘小朋友与恐龙(或恐龙宝贝)共同生活的场景,展现恐龙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画面。
  三、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小学生。分A、B两组,A组为小学1—3年级;B组为小学4—6年级。
  四、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5日-5月20日。其中,3月15日—4月10日为作品制作、学校征集阶段;4月10日—4月20日为辖市、区初评上报阶段;4月20日—5月20日为作品终评和展示阶段。
  五、奖项设置
  组委会组织专业评委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学生奖(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组委会将在环球恐龙城官网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环保局将发布获奖名单。
  六、送评参赛作品要求
  绘画画种、风格不限,尺寸统一为A3纸张大小。每件参赛作品需填写作品信息表(详见附件),注明标题、作者学校、班级、姓名、联系方式、作品说明。参赛者将绘画作品提交至学校,学校进行初步挑选后,将优秀作品提交至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辖市、区初评后,并推荐50件左右优秀作品送至活动组委会(中华恐龙园企划部行政楼118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5605582。)
  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用于非营利性展出、发表、出版,不另付稿酬。涉及肖像权事宜由作者负责。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敬请谅解。活动详细可登陆:{域名已经过期},或咨询0519-85120812。
  附件:作品信息表
 
二 ○ 一 二 年 三 月 十 二 日
 
主题词:小学生 绘画 活动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4印发
 
附件:
常州市小学生“我和恐龙”主题绘画参赛作品信息表
 

 

姓名
 
学校
 
班级
 
作品说明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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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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